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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,謝謝西捷,妳的明信片總是來的正是時候。

 

我被退回的辭呈還躺在抽屜底層,還沒拿去銷毀。

最近被誤解的很深,但那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,所以一直說服自己不要在意。

 

忘了是幾個月前跟同事曾說及一個觀念,一開始是她概要的抱怨,

主管都是偏心的,

每次領獎金的總是那幾個,有機會升職的也是那幾個。

 

好巧阿!我就是"那幾個"的其中一個。

 

於是我把我的想法跟她分享,我說,

假設有一片沙灘,沙灘上有許多不一樣的貝殼,

妳站在三公尺遠的地方看過去,

會反射陽光的貝殼跟不會反射陽光的貝殼,妳會先注意到哪一個?

她說:當然是會發光的貝殼阿!

我說:對!我就只是努力當一個會發光的貝殼而已阿!

那時她回我什麼話我忘了,但我現在確定她沒有記在心上。

 

話說回來,發光的貝殼為什麼會想要離開沙灘呢?

如果不是這片沙灘福利不好,就是有其他貝殼惡性競爭了。

我不想談這個,打字打到這裡心情整個又差掉了。

 

我想說的是,其他貝殼有沒有想過,

如果我的存在對這片沙灘沒有價值,

我能留下來憑的是什麼?

又哭又鬧又裝可憐?

鼓動其他人跟我一起遞辭呈去要脅沙灘?

在你們眼裡主管是那種是非不分、公私不論的人嗎?

我不懂,也不想懂,

 

我只想繼續當我自己,為自己『發光的貝殼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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